单位可申请回收医疗垃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0:3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从今年9月1日起,取得回收证书的单位,可从事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置;用处置后的材料生产有害健康产品造成感染事故的,由回收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福建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使用后统一回收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医疗用品的回收处置。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通知》规定,拟开办医疗用品集中处置的单位,应当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经卫生 同时,医疗用品处置单位必须履行以下职责:处置单位应建立回收网络,科学安排回收路线;负责向各使用单位提供无渗漏一次性回收专用袋盛装医疗用品,发放数量应能满足临床科室使用;使用专用封闭运输车辆收集医疗用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转运;专用封闭运输车辆使用后应当及时清洁、消毒,无害化处理;为调动使用单位的积极性,按回收数量付给使用单位一定比例的经济补贴等。须管好处置后材料 根据《通知》规定,回收医疗用品的单位,要加强对无害化处置后材料的管理。无害化处置后的材料禁止用于生产和制造以下物品:1.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3.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4.牙刷、服装、玩具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物品;5.其他损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物品。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