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业案一审宣判 操盘手被判徒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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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1:49 法制日报 | ||
操盘手朱水祥被判徒刑两年罚金12万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记者辛红)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操纵股票证券交易价格案今天有新进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一审判处操盘手朱水祥两年有期徒刑,罚金12万元;并分别没收和发还在案扣押的款物,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朱水祥,原深圳市英特泰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深圳市信资星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998年12月13日,吕新建(即庄家吕梁)与朱焕良(均另行处理)签订合作协议,合谋操纵深圳康达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康达尔(0048)股票流通股。 1998年11月至2001年1月,朱焕良指使朱水祥等人在深圳、重庆等地筹集资金共计四亿余元,用于操纵0048股票。朱水祥在明知朱焕良意图操纵的情况下,先后在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陕西路证券营业部等八家营业部,筹集资金两亿六千余万元。 随后,朱水祥根据朱焕良的指令,在深圳、重庆等地亲自或指令他人先后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安徽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等二十余家证券营业部,联合、连续对0048股票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等操纵活动,严重影响了0048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其间,朱水祥多次给吕新建方的操盘手丁福根、庞博(均另案处理)下达指令,双方以约定的交易时间、价格、数量买卖0048股票共计两百余万股,成交金额四亿余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朱水祥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朱焕良意图操纵股票价格,仍在其指使下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并按照朱焕良的指令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操纵0048股票价格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朱水祥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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