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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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7:1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为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制定《安徽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可申请2万元由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是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必须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要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并签署推荐意见,交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初审合格签署初审意见。市或县(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在《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上签意见,受理时间不得超过1周。随后,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并提供担保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担保机构在1周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制《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出具担保函。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与担保机构有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银行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合伙经营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不得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到期时,借款人确因经营发展需要未能还款要求展期的,可办理展期手续,但展期的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支付。 本报记者童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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