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骗税案二审判决 骗税公司法人代表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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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1:0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7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葆祥河北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葆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有全国第一骗税案之称)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葆祥公司共骗取出口退税1.93亿元,判处罚金4.8亿元;其法人代表张葆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骗取出口退税案终于水落石出。 据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负责人介绍,出口退税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必须履行十几道严格手续,如非深谙此道者,很难钻空子。葆祥公司作案手段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没有货物出口,也不伪造单证,却凑齐了退税所需手续。 其中,取得海关报关单有两种办法:一种叫“空箱闯关”,不法分子钻海关对出口货物抽检的空子,以葆祥公司的名义,大量用空箱出关,骗得报关单;另一种是“借货出口”,葆祥公司将一些无出口经营权企业的货物借自己名义出口,拿到报关单。专案组赴香港查实,所谓与葆祥公司有贸易往来的33家外商公司多是葆祥公司编造的,根本没有购进过葆祥公司的货物。 最复杂的是外汇。张葆祥要在每次交易之前先与虚假企业或中间人商定一个兑换比率,待上述单证到手后,葆祥公司按比率计算出相应的人民币数量,作为“货款”汇给潮汕“供货企业”。潮汕企业把钱打到地下钱庄,从黑市上换到外汇,通过其他渠道转到香港,再由香港汇到葆祥公司账户上,便产生了外汇核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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