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电动自行车最高3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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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4:15 天府早报 | ||
成都市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收费8月1日起明码标价 早报讯(记者陈娟实习生熊焱)8月1日起,成都市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收费将开始明码标价。昨(24)日,成都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场(点),每次收取停车费0.3元/车,包月费用每月为6元/车;而停放在室内场(点),每次则收取停车费0.4元/车,包月则收取停车费每月为8元/车。提供昼夜停车服务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若连续停放,截止当日24时为一次。通知还特别提醒,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只可以在此标准上下浮,不得上浮。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内现有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到6.6万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收费一直混乱,有的5角钱停放一次,有的新车停放费用高达一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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