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中学生勒索8万 钱没“挣”到进了班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4: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苏勇记者徐建) 绑架晚自习后回家的中学生,勒索赎金8万元———昨日,涪陵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首犯唐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其同伙秦小杰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2年11月28日,唐刚、秦小杰伙同龚某(另案处理)决定绑架他人“挣”钱。3人租下一间房屋,又准备好作案工具。当晚9时许,他们在街上将上晚自习回家的涪九中学生邹 次日凌晨,3人用手机与邹亮的父亲取得联系,要他“拿8万元来赎人,否则撕票。”因邹父坚持要见邹亮本人或听到其声音才交款,交易未能进行。 两天后,邹亮在出租房内咬破封嘴胶布,大声呼救。路人报警后警方将他解救,3名绑匪随后被抓获归案。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