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国债回购金5亿 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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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新华社电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21日对一起诈骗国债回购资金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蓝运生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刘新红、康毅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经法院认定,蓝运生等通过国债回购交易手段从192个单位非法拆入资金共计216笔,总额为人民币10.13064亿余元,除用于骗新还旧的5亿多元外,实际骗得5.130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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