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更需关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6:43 湖北日报 | ||
据《湖北日报》11日报道,利川市柏杨坝镇李友远和杨明秀夫妇虽养育10个子女,却无人关照,贫病交加,生活悲苦。其实,类似现象在一些农村还不少。 由于农村一些地方普法工作相对滞后,公民道德建设比较薄弱,一些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不强。虽然老人为子女操劳一生,耗尽心血,但丧失劳动能力后,有的子女便视为累赘、“废物”,不予赡养。加之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养老金等,以致有一些老人穿陈旧 鸟有反哺之情,人有“报得三春晖”之心。作为子女,对辛苦生育自己的父母,应按孔子所说的“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原则来孝敬。人人都有夕阳之时,都会年老体衰,都需要得到子女的关爱。从这点看,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的未来,虐待老人就是贻害未来的自己。 敬老养老是传统美德,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我认为,我们整个社会都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人们依法养老的意识,应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强化公民孝敬老人的道德观念,让敬老养老真正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孝感市孝南区地税局鲁力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