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5亿国债回购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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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8:23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广州7月24日电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21日对一起诈骗5亿元国债回购资金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生公司)总经理蓝运生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刘新红、康毅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承包奥生公司的蓝运生认识了安徽省铜陵市寿康证券部驻武汉证券中心的交易员康毅,得知国债服务部可以申办证券交易席位,办了席位后,即使没 在准备好骗取证券交易席位的材料后,蓝运生到武汉,由康毅通过关系,帮助蓝运生于1994年9月6日骗取了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的甲类会员资格和466号交易席位。 自此,蓝运生冒用河源市国债服务部的名义,开始了由其组织、操控,以公司业务副经理刘新红为助手,康毅负责管理的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466号席位为主要交易地的骗局,通过内助外联进行了大批量的国库券卖空的诈骗活动。1995年8月1日,诈骗行为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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