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国家要对毒鼠强大动干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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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9:20 黑龙江日报 | ||
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日前作出措词严厉的明确要求: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 毒鼠强的累累“毒史”中记载:在2000年全国上报的中毒事故中,由农药包括鼠药引起的占57.84%,其中鼠药为28.62%,强毒急性鼠药已成为我国引起中毒的首要因素。今年 为什么毒鼠强屡禁不绝,又为什么非禁不可呢? 首先,绝大多数使用者并不了解国家早在1984年就对毒鼠强下了禁令,更不知道禁用的原因:毒鼠强对人畜毒性极强,1克毒鼠强可在几分钟内毒死100人,没有有效的解毒剂。加之其作用太快,往往来不及抢救。毒鼠强无色无味,用药浓度低,在毒饵中难于识别,也较难检出。以致不少地方都以为中毒者是得了怪病,引起恐慌。毒鼠强化学性质稳定,无论在老鼠体内还是在自然界,都难分解失效,毒力多年不减,造成长期污染。它甚至还会被植物吸收,使之成为真正的“毒草”。 另一方面,效果极快的毒鼠强灭掉的只是老弱病残而难寻食物的老鼠,灭掉的老鼠数量会很快地被生育能力正强的老鼠庞大的生殖数量补上。 从生产来看,毒鼠强合成比较容易,原料可以购得,少数见利忘义者只需少量投资,即可生产。在产品包装上通常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迎合急于求成者的心理,冠以“五步倒”“祖传秘方”等名称,使用户上当。令人惊奇的是,这些鼠药的集散地却是鼠密度极高的地方,这是因为当地的老鼠已对毒鼠强有了极高的警惕性,根本不吃。 方方面面的信息都指向了一个结论:毒鼠强非禁不可。(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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