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改“收容遣送站”为“救助管理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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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9:2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民政部24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前面冠所在行政区划地名。 7月22日,民政部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核实,对确属救助对象实施生活救助,这一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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