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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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10:20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新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日前正式启动。 据了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增强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扩大检察机关社会影响,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负责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代表高检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具体办事机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有: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新颁布的司法解释;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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