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强被严令有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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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11:57 扬子晚报 | ||
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日前作出措词严厉的明确要求: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 为什么国家要对一种鼠药大动干戈?首先,绝大多数使用者并不了解国家对毒鼠强的禁令,更不知道禁用的原因:毒鼠强1949年在美国出现,1958年于原中国预防医学院实验室 毒鼠强无色无味,用药浓度低,在毒饵中难于识别,也较难检出,以致不少地方都以为中毒者是得了怪病,引起恐慌。 鼠类专家汪诚信教授曾亲身经历了一件事,可以从一个方面说明毒鼠强的毒性:他在某地用毒鼠强做试验,小剂量染在谷粒上的毒鼠强毒死了觅食的麻雀,随后,猪因误食了中毒死亡在猪槽里的麻雀,也随即中毒而亡。猪的主人深埋了死猪后,却舍不得猪身上的猪皮,将猪皮剥下来后晒在屋顶,结果猪皮上的碎肉屑又毒死了主人家的一群鸡。 另一方面,许多人灭鼠时急于求成,希望鼠药便宜有效,立竿见影,180元一公斤的毒鼠强被很多人认为“物美价廉”。但他们却不清楚,鼠药作用太快会影响灭鼠效果。 从生产来看,毒鼠强合成比较容易,原料可以购得,少数见利忘义者只需少量投资,即可生产。这些人知道国家禁用毒鼠强,在产品包装上通常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迎合急于求成者的心理,冠以“五步倒”、“祖传秘方”等名称,使用户上当。令人惊奇的是,这些鼠药的集散地却是鼠密度极高的地方,这是因为当地的老鼠已对毒鼠强有了极高的警惕性,根本不吃。 方方面面的信息都指向了一个结论:毒鼠强非禁不可。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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