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网吧建不建 社会公众说了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12:00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沈路涛)歌舞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网吧开在学校门口,这些文化经营场所设立后引起居民百姓抗议的事件将会越来越少。从9月1日起,对于申办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和网吧等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需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社会公众的反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审核,批准设立与否。 这是文化部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而制定的《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里的规定。按照这一办法,受理开办申请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立即将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所确定的公示范围;公示对象的名称、营业地址、经营性质、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自然情况;受理反馈意见的部门、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公示时限和其他要求。娱乐场所网吧申办条件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沈路涛)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设立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都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对于歌舞等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均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