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13位非常任法官延任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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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18:18 新华网 | ||
(来源:人民网) 港府新闻处今天发布消息,行政长官已接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13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续 3年。 这13位法官,包括8位本港和5位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他们现时的 《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非常任法官的任期为3年,而行政长官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续一次或以上,每次续期为3年。(文/吴酩)(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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