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检察院力保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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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4:0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鹤壁市检察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有效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界定法律关系,保障企业权益。建设集团是鹤壁市近年来成长起来的一家民营建筑企业,前些年,由于一些挂靠到集团的建筑队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用该集团的名义招揽工程,甚至利用挂靠手续恶意诉讼,使集团官司缠身。市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为建设集团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界定了法律关系,使这家民营企业大笔资金免受损失。同时他们还向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建立规章制度,理顺经营渠道。鹤壁市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晚,一些企业在发展壮大后仍采用“家长式”管理、“家族式”经营方式,缺乏现代经营理念,财务制度管理混乱,甚至出现偷漏税违法经营活动等。市检察院领导在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充分调查后,定期分批分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座谈会;组成财会服务小队,帮助大型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财会制度;请法学专家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为民营企业家讲课,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运用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环境。今年5月,鹤壁博大集团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了总经理贪污、挪用、侵占等犯罪行为,市检察院在侦查此案后对该集团实行了对口帮扶、重点服务、挂牌办公、送法上门,使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办案影响,今年上半年实现产值3105万元,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好势头。②10 (本报记者 陈贞权 杜金斗 本报通讯员 于红旗)河南日报2003-07-26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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