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组织犯罪头目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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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宣判,潼关县盛福会、李文军等36人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盛福会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李文军等3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5年12月开始,便逐步形成以盛、李为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至2001年4月,其组织在潼关县疯狂作案29起,在全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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