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疗广告违法率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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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8:1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坚25日听取了省工商局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2012号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2012号建议是由赵向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医药、医疗广告管理问题的建议。赵向东代表也特地从泰州赶来听取汇报。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全寿汇报说,截至6月30日,我省共查处医疗、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案件612件,罚没金额713.62万元。今年2季度以来,南京地区报纸、电视、广播医疗广 根据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6月份广告发布情况的分析,目前医疗广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律明文禁止的处方药还在媒介发布广告,如,“正坍宝”、“澳曲轻”等;大量未经审批或不标明批准文号的医疗广告还在刊登;以不具备合法医疗机构资格的科研机构名义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如“江苏省中医药研究中心”、“南京仁济医药研究所”、“南京华厦疑难病研究中心”、“南京中山医学科学研究中心附属沁园男科会诊中心”、“南京西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门诊”等;违反药品及食品广告管理规定,增强性功能的广告不断出现;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及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疗效,欺骗误导消费者。如“中科灵芝孢子油”、“富硒灵芝宝”等。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规定停止发布的性病广告虽经多次查处,仍在发布屡教不改的有:南京京华医院妇科治疗中心、东大医学院、南京富贵山医院、南京鼓楼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南京华山医院、江苏省国医堂医院、南京洪武门诊部、南京东大三牌楼门诊部、南京博爱医学研究所。(王晓映)(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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