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区建设仅居全国中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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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9:2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人大代表指出三大症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本报讯“我市社区建设水平,从总体情况来看,在全省落后于福州市,在全国只处于中等水平。”昨天上午,部分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我市社区建设后,对这一评价表示了认同,指出我市社区建设存在三大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推进社区建设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鑫参加了视察。 发展不够平衡 现状岛内与岛外差距大,岛内处于全面推进阶段,岛外还只刚刚完成了第一次社区整合;示范社区与一般社区差距大,金尚、瑞景等示范社区的建设水平,处于全省甚至全国领先水平,但是绝大多数社区建设水平还较低,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声音现在应该考虑普通社区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老城区社区和岛外社区建设,随着我市社区体制的改革,大量的工作入社区,大量的退休老人、失业人员进社区,全面加强社区建设不能再等了。 建议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26个部门,各个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已经明确,现在关键问题是要抓落实,不要把社区建设仅仅看成民政部门的事情,要有一个制度和创新机制,鼓励、吸引、组织政府和各级部门以及社区辖区的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基础设施薄弱 现状我市有三分之二的社区用房不足500平方米,半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不到100平方米,少数社区仍然没有活动场所,相当部分社区解决不了警务室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社区用房紧缺的现状影响了社区功能的完善,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水平。 声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辖区居民平均3000户的社区,其办公用房要达到600平方米。我市10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人口都在2000—4000户之间,现在许多工作都要进社区,没有一个比较大的活动场所,各项工作的开展的确困难。社区建设,首先要建设好社区,要充分考虑到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阵地的建设。 建议新的社区建设一定要规划好社区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老社区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问题的解决,政府应该出面,可以通过新建、购买、置换、划拨和多元化投资等办法加以解决,努力使大多数社区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工作关系不顺 现状一是政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有的部门只把工作任务简单地交给社区居委会,没有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要求。二是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机构的关系不顺,存在职责不清,如卫生管理工作,物业只管收卫生管理费,居委会却要承担社区卫生检查工作。 声音社区居委会有80%的工作是用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卫生环境、治安等方面工作,行政性事务太多,难于开展自治工作和为居民服务。 建议要淡化社区工作的行政色彩,转变到真正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来,关键要转变社区职能和明确职责。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下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讨论研究修改《厦门市物业管理条理》,规划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洪榕略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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