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加重农民负担就查处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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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1:41 长沙晚报 | ||
我市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本报讯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农民负担减轻1.23亿元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自长沙县试点起到全面铺开3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估算,改革后比改革前,全市农民政策性负担由3.46亿元减少到2.23亿元,减幅35.58%。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措施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乡镇机关人员编制由4939名精简为3951名,调减农村中小学校350所、精简教职工3000名。计税产量到户不超900公斤 会议重申,计税面积一定要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承包面积发生变化时按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绝不允许出现“有税无地”现象。常年产量要依据改革前连续5年实际平均产量,并参照近年实际产量情况确定。原则上计税产量到户不得超过900公斤,山区不得超过700公斤。凡超过其标准的要坚决减下来。计税价格按省政府规定每50公斤51元执行。取消37个品目农业特产税 会议决定按上级规定取消部分品目农业特产税。 原已开征农业特产税的农业特产品包括46个品目,调整后仅保留果品、毛茶、莲子、鱼、芦苇、原木、原竹、晾晒烟叶、烤烟叶等9个品目,分别在收购环节或生产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并按原规定征收附加。其他37个品目一律取消。 调整后的农业特产税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取消的品目,今年7月1日前已向农户征收的税款抵缴今年的农业税或以前的税欠,向其他纳税人征收的税款不予退税。实行农村税改责任追究制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继续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搞好“回头看”。对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不准在农业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之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乱收费;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要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该完善的要完善,该修正的要修正。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要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市委副书记余合泉、副市长张湘涛分别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陈荣俊参加会议。市税改办、编办、农办、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深化配套改革、消化乡镇债务和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等发言,望城县黄金乡、宁乡县大屯营乡八里村作典型发言。程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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