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押金要不回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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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2:3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原物业不见了,新物业不认账,开发商说住户有违规行为 本报讯向原物业缴交了装修押金,等到房子装修完了要领押金时,才发现开发商已经更换了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不认账,开发商也说不清楚钱到底哪里去了。 “我该向谁要钱?”读者洪先生近日向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反映了这件事。 洪先生是同安联谊花园的住户。2000年底,他向开发商宏伟集团买了一套房子。2002年4月,洪先生决定装修房子,并向物业公司缴纳了1500元的装修押金。2002年8月,洪先生装修完毕。但一直到今年元月,他才想起尚未领回装修押金。考虑到快过年了,洪先生等到过年后才向物业公司领取押金。 没想到,原来的物业公司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家物业公司。洪先生试着向新物业公司领取押金,但被告知,他们在和旧物业公司交接时,旧物业公司根本没有提到这笔押金,他们无法返还洪先生这笔钱。 洪先生只有和开发商联系,找到一名姓崔的副总后被告知,此事应找当时主办的一位姓庄的先生。找到庄先生,庄先生又说:当时物业接手时,财物已经两清,如果要领押金,应和公司联系。之后,洪先生多次联系宏伟公司,但都没了下文。 记者和宏伟公司崔副总联系,她否认了洪先生的说法。她说,这笔押金确实还在公司,之所以没有退给洪先生,肯定是因为洪先生的装修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负责此事的庄先生说,洪先生的装修确实违规,将自家两个阳台全部用铝合金窗封死了,影响了整幢楼的外观,因此他们不能退回押金。 对此,洪先生称,同样是联谊花园,同样是将阳台封闭,但有人就是能领回押金,物业是在搞“双重标准”。再说,物业要进行处罚,应该有处罚的依据,出具相应的收据,押金和罚款毕竟是两笔不同的款项,住户对物业管理有充分的知情权。 洪先生还说:至今他从未接到物业关于装修违规的任何书面通知。 (蔡恺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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