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补偿难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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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4:07 北京日报 | ||
时下,不少家电手机销售商承诺,同样商品若发现更低售价,消费者可获赔偿,记者多方调查却发现———差价补偿难兑现 “保证全市最低价”、“高出部分双倍返还”,面对不少家电、手机等销售商作出“同样商品若发现有更低售价的,可以获得补偿”的承诺,您是否会相信呢?公司职员杨晶晶女士就相信了这样的承诺,但最终却被商家“涮”了一把。 杨女士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她到望京附近的一家家电商场购买微波炉,商家保证,如果发现市场上同样的产品还有价格更低的,可以获得差价补偿。于是,杨女士花650元买了一台微波炉。而前两天,杨女士发现另一家电器城这种微波炉只卖630元。于是,杨女士找到销售人员,对方却让她出示另一家低价商场的购物发票,并说如果提供不了购物发票,商场便不予承认,就无法得到差价补偿。对于商家的这种答复,杨女士很困惑:谁会为了20元钱差价,再去买一台微波炉呢? 记者随后采访发现,有类似承诺的商家都要求消费者出示比自己价格低的同类商品购物小票或者发票。京城一家著名电器连锁商场甚至规定:必须在购物当天出示证明差价的发票,才能获得补偿。对于怎样才能出示购物发票的问题,商场负责人说,消费者可以通过无条件退货先把从他们这里买的商品退掉,然后再到其他商场购买相同的商品。 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商家的所谓发现更低价可补偿差价的承诺,其实是一种促销手段,消费者即使发现了更低价格,要拿出证据让商家实现承诺,也绝非易事,因为商家承诺的差价补偿商品多是家电类的大件商品,这种商品不可能今天买明天退。由于商家的这种承诺还不属于消费欺诈的范畴,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所以购买商品时最好不要轻信,还是货比三家后再定夺。本报记者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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