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可挑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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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4: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今后到检察院申诉可以挑检察官了。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该院新实行的“选审制”将给来院申诉的群众提供自己选办案人员的机会:信任哪个检察官就挑哪个。实行这项措施在全市检察系统尚属首次。 据了解,过去检察机关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不一定会见双方当事人。今后,凡是到二分院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该院检务大厅墙上 除选审制外,该院还推出了公示制,将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人基本情况、收案、立案时间、申诉须知、受案条件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通过展板和网络形式公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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