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收费要不要举行价格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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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3: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最近媒体热情关注特困生上大学的系列报道、评论,体现了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除了赞同和响应社会舆论发出对特困生帮扶的呼吁外,我以为高校收费的连续涨价问题同样值得政府和社会严重关注。 当年计划经济时代低收费或不收费的项目,例如城市公交、供水、供气等都已经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收费了。但由于这些行业大多是垄断行业,他们的收费价格与百姓利益息息 与上述垄断性行业的变化相类似,高校收费变化走了三步曲———免费、低收费、并轨。但高校收费改革,从民众的直接感受看,就是上大学要花越来越多的钱。高校收费的持续增加,引来社会反响不一,也直接造成诸多贫困生上大学的困难,甚至发生了因为筹措学费困难而自杀的恶性事件。为此教育部最近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建立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责任制,不允许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努力实现“确保没有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中国青年报》7月22日)。减免学费也好,助学贷款也好,我以为解决的终究是个别问题,对高校收费涨价感到负担沉重的已不仅仅是贫困家庭,工薪阶层的普通家庭也倍感压力,是否应该多从高校收费角度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 国家计委颁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面对事关千家万户利益的高等教育收费涨价,我以为也应该由政府组织价格听证。 如果高校收费要举行听证的话,我想问两个问题:收费标准是如何定的?收费是如何用的? 收费的涨价应该考虑居民收入的增长,与居民人均收入相比,收费是不是高了? 另外,据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义务教育的学生超过1.9亿人,非义务教育的学生2435万人,但当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的只占49.9%(据《半月谈内部版》2002年9期),看来国家的教育投资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花在了高等教育上了,对高校的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是比较高的。公众以纳税的方式提供了财政来源,也就是说对高校的财政投入最终是来自于广大百姓的,请问在高校收费上如何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最后,既然说学生的学费负担了学校运作成本的一部分,学生和家长就有权要求学校控制和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减少教职和行政管理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不能浪费学生和家长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也不能浪费国家拨款即纳税人的钱,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率。也就是说高校应该公开财务、接受监督,让百姓知道收费是怎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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