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权法”草案出炉:废死刑“同志”家庭可收养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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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8:5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27日消息 台“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所研拟的“人权基本法”草案正式出炉,该草案共计54条,草案明文规定同性男女所组成家庭可“依法”收养子女、应废止死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咨询小组”副总召集人廖福特说,这项草案意义在于首度将台湾人民权利明文化,除了补足人民的权利之外,也彰显台湾人权与国际接轨。 廖福特透露,草案的第26条“结婚权与组织家庭权”中,明文规定“同性男女所组织的家庭得依法收养子女”;第5条的“生命权”中,明文规定“人人享有生命权及生命自由权,不容任意侵犯,死刑应予废止”。 据报道,“人权基本法”草案目前已呈送给陈水扁,随后将由“行政院”提出官方版本草案,再送“立法院”审议。(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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