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选审制” 申诉人可亲自选择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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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9:01 新华网 | ||
(来源:北京晨报) 今后到检察院申诉可以自行挑选检察官。日前,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推出“选审制”,来该院申诉的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办案人员,信任哪个检察官就挑哪个。 据了解,过去检察机关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即对法院已经发 除选审制外,该院还推出了公示制,将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人的基本情况,收案、立案时间,申诉须知,受案条件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通过展板和网络形式公示出来。(颜斐)(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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