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选审制” 申诉人可自行选择办案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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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10: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7日电今后到检察院申诉可以自行挑选检察官。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推出“选审制”,来该院申诉的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办案人员,信任哪个检察官就挑哪个。 据了解,过去检察机关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即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是否正确进行审查,不一定会见双方当事人。今后,凡 除选审制外,该院还推出了公示制,将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人的基本情况,收案、立案时间,申诉须知,受案条件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通过展板和网络形式公示出来。(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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