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企业与德国公司发生商标争议(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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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11:45 扬子晚报 | ||||||||
徐州电徐州中意机电公司申注的产品商标在顺利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之后,未料到在最后的公示阶段遇到了麻烦。德国亚当欧宝公司以该商标与其驰名世界的“Z图形”商标极其相似,属于恶意注册为由,请求我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 徐州中意机电公司是由一家以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机为主的股份制企业。2001年10月17日,中意公司为自己的电机产品申注商标。国家商标局于去年10月21日向社会发布了公示公告。德国亚当欧宝公司则于近日提出了异议申请。欧宝公司是欧洲最大的家用车生产商。该公司认为:徐州中意的“Z”形商标在外观上与其商标相似,很容易使人们混淆,误以为是其商标的系列商标,或其公司产品的系列产品。中意公司有借他人商标搭便车之嫌,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中意公司则称,该商标是“中国中意”首字母“CZ”的缩写,出自本身创意,不对任何人的商标构成复制和模仿。从外观上看,该商标“C”字母里面包着一个“Z”字母;而欧宝的商标,则是由一个圆圈,上边压一折线,折线两头一直延伸到圈外。二者有明显差异。更何况,中意商标属于国际分类第12类第4小组“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其产品只为电动自行车厂家配套,与普通消费者不搭界,“欧宝”则是汽车产品。二者的消费渠道、消费对象不同,更不会因商标在商品销售中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眼下,中意公司已委托北京诺孚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办事处代为答辩。一个是国内的小企业,一个是国外的大公司,谁是谁非将等待国家商标局的裁决。(胡连俊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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