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自律破除特权 滥用强制措施、利用办案搞创收等将被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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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1:0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冯超)昨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公布,8月,我市警方内部将有一系列大动作,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在执法中突出人权意识,破除特权思想。 朱明国强调,警方首先将清理执法思想,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 二是清理执法主体,着重清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混岗现象,杜绝使用协警员、社会闲散人员办案的情况。 三是清理执法行为,坚决查处无视公民合法权益,粗暴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不按程序办案、不文明办案等行为。 四是清理不符合“三个文明”要求、不符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安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涉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是清理利用执法办案权力搞创收的现象。 六是清理群众对警方执法办案的投诉,对近年来群众的上访、信访和投诉案件彻底进行清查。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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