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仗父权受贿 数额巨大 李嘉廷之子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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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3: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生活新报报道,被告人李勃(原云南省长李嘉廷之子,30岁)涉嫌受贿一案,于2003年7月28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勃受贿案是经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于今年6月26日由昆明市检察院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的。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李勃(曾化名李博,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利用其父李嘉廷(原云南省长,另案处理,已被终审判处死缓刑)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 同时,李勃接受云南俊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俊(另案处理、已开庭审理)请托,为其谋利,由李勃出面收取财物。李嘉廷先后在开发昆明螺蛳湾商业市场改造项目和昆明世博园园林小区项目上为李俊提供帮助,伙同李勃两次非法收受李俊给予的人民币950万元。 被告人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先后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6859310元。上述赃款案发后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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