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长李嘉廷之子今日受审 被控收受巨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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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3:2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昆明消息 被告人李勃(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之子,30岁)涉嫌受贿一案,于2003年7月28日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勃受贿案是经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于今年6月26日由昆明市检察院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的。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李勃(曾化名李博,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利用其父李嘉廷(另案处理,已被终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 被告人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先后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6859310元,上述赃款案发后已追缴。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为他人牟利,并在李嘉廷和行贿人之间,传递信息,沟通关系,共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情节严重(本案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触犯我国的《刑法》,构成受贿罪。(新生)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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