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开选拔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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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3: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根据《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和《公选公告》要求,为切实做好考察阶段的工作,制订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杜绝不正之风干扰; 3.优中选优。 二、主要方法 1.省委委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和派人监督相结合。 省内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委、厅局、高校党组(党委)负责实施;省外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委托有关省市党委组织部进行;境外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委托外交部驻所在国大使馆进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派出监督(联络)组,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联络。 2.综合评价和资历评价相结合。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要素和是否同意提拔,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出综合评价的分值;对考察对象受教育程度、任职资历、荣誉称号、科研成果、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资历评价要素审核、认定、打分。综合评价占考察成绩的70%;资历评价占考察成绩的30%。 3.统一组织和分类实施相结合。 考察工作在省公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按省直单位、高校正职、高校副职、省直涉外部门4个类别分类实施。 三、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告。 2.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有考察对象的省辖市委、厅局、高校党组(党委)应确定1名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任考察组长,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组成,一般不少于4人。 (2)考察公示。考察前3天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张贴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现任职务、出生年月、有关资历评价要素情况、报考职位类别以及考察时间和考察组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实施考察。①书面述职。考察对象要提供近3年来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的述职报告(3000字左右),高校类别的考察对象还应提供业务(学术)自传。②民主测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价要素进行量化打分,并就是否同意提拔征求意见。③个别谈话。④查阅档案。⑤同考察对象谈话。⑥实地考察。⑦考察组向省辖市委、厅局、高校党组(党委)汇报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 (4)考察汇报。有关省辖市委、厅局、高校党组(党委),向省公选领导小组写出考察情况报告,提供考察对象资历评价要素材料(包括受教育程度、任职资历、荣誉称号、科研成果、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和《体检表》。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有关省辖市委书记、厅局一把手、高校党委书记是考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综合评价结果、考察材料和考察对象资历评价要素材料上签字。考察组长作为考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也应在考察材料上签字。 3.资历评价。省公选领导小组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的同志组成专家组,集中办公、封闭管理,对考察对象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考察对象资历评价诸要素进行认定,并按照设定的分值逐项打分、汇总。 4.综合计分。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省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将综合评价得分和资历评价得分按比例换算成考察成绩,并对外公布。 如考察对象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5.确定拟任人选。根据《公告》要求,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3∶3∶4的比例,省公选领导小组计算出所有考察对象的最后得分,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出顺序,以公选职位数等额确定拟任人选,按干部任免程序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予以确认。 四、时间安排 7月下旬,安排部署考察事宜; 8月上旬,组织考察; 8月中旬,专家组进行资历评价; 8月下旬,确定拟任人选。 省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7月24日`河南日报2003-07-28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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