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收费不公示将重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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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4: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赖波) 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川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统一收费公示格式。对违规学校,物价局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物价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在9月1日前,使用由各市、州物价局检查分局监制的统一规定格式的收费公示牌。规范后的教育收费公示牌(栏、墙)必须标明收费项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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