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啃缺广州市政府“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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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4: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今年7月14日、15日,广州市召开了干部大会,专门就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群体性腐败大案展开党员教育活动。羊城集团是广州市政府在澳门设立的“窗口”公司。“窗口”代表的是形象,是对外交往的桥梁。然而,广州市的这一“窗口”却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截至2000年10月,集团经调整后的资产价值仅为15.6亿港元,而负债却高达50.9亿港元。2001年2月,公司被澳门初级法院判令进入破产程序。 这个曾一度红红火火的“窗口”到底是怎样被抹黑的呢? “窗口”为什么会被抹黑 羊城集团公司是广州市的正局级涉外企业,1985年设立,总部在澳门。作为广州市政府的窗口企业,其业务曾一度红红火火,但1995年罗鸿、温少山一班人担任集团负责人后,却屡屡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他们利用与私营企业合作经营及开发房地产等机会,大肆收受贿赂。此外,长期以来,羊城集团的贸易、房地产、金融和羊城集团下属的羊城股份公司这四大块业务分别被温少山、刘建设、何锡波和张穗生四人分割主管。四人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造成羊城集团长期以来无法有效统筹管理、违纪违规经营问题普遍存在。 “上梁不正下梁歪”,集团一些中层领导和管理人员上行下效,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和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私分公款,损公肥私。这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管理秩序,也使羊城集团陷入了困境。 “窗口”应该怎么监管 广州市纪委认为,上级党组织监督不到位,对境外企业的监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羊城集团群体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外部原因。 据了解,羊城集团名义上由广州市政府直接管理,但实际上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的内部运作缺乏有效监管,其经营业务蕴藏了大量的泡沫成分,而且企业项目投资决策、资金、财务、业务管理等相当混乱,擅自挪用市政府专项资金问题十分普遍。 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管理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监管不严,使羊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境外成为不受任何约束的特殊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导致羊城集团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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