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公司亮相徐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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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7:57 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江苏徐州电信局工程公司的房先生25日支付了100元酬金后,高兴地从失物招领公司取回了自己的驾驶证等失物。 出门在外丢东西在所难免。有人丢了东西没处找,有人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失物招领行业的出现,满足了一部分人的需求。这家专门为失主寻找失物的公司在徐州市开张后,就有一大堆东西被人捡到后送来,等着失主认领。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将根据失物的 徐州禾嘉律师事务所陈安文律师认为,失物招领公司收取酬金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虽然我国民法通则上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但这个“必要费用”是指必要的管理费用,如保管的花费、寻找失主的花费等,却不包括酬金。如果失主不愿给,则不能强行收取,且失物必须返还。陈安文律师认为,只有一种情况可向失主收取酬金,那就是失主主动来要求为他寻找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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