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羊城集团国有资产流失黑幕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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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8:23 每日新报 | ||
这是被法律严惩的原羊城集团公司的几名领导:(左起)刘建设、张穗生、罗鸿、温少山、何锡波。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广州7月27日电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是广州市政府在澳门设立的“窗口”公司。“窗口”代表的是形象,是对外交往的桥梁。然而,广州市的这一“窗口”却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截至2000年10月,集团经调整后的资产价值仅为1 慷国家之慨肥了个人 羊城集团公司是广州市的正局级涉外企业,1985年设立,总部在澳门。作为广州市政府的窗口企业,其业务曾一度红红火火,但1995年罗鸿、温少山一班人担任集团负责人后,公司却屡屡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 1997年,羊城集团先后投入了1.78亿港元与汕头一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一木业有限公司,集团占企业股权的55%。然而,在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的时候,羊城集团却将55%的股权以原投资额的名义拱手让给了与其合作的私营企业。集团董事长罗鸿还帮这家公司商谈,为其减少了3000万元银行债务。 越来越多的黑幕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始暴露出来。羊城集团总经理温少山和分管房地产的副总经理刘建设,在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造成羊城集团损失港币3500万元,温少山则从中收受港币22万元。 集团副总经理何锡波分管金融部,先后收受他人“好处”并私分公款,共涉及违纪违法金额合计人民币8万多元、港币201万多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从已查处的15名企业中层和一般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这15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1000多万元,这使羊城集团陷入了困境。 “窗口”为什么会被抹黑 据了解,长期以来,羊城集团的贸易、房地产、金融和羊城集团下属的羊城股份公司这四大块业务分别被温少山、刘建设、何锡波和张穗生四人分割主管。四人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造成羊城集团长期以来无法有效统筹管理、违纪违规经营问题普遍存在。 管理的混乱为集团一些管理人员违规经营并从中牟取私利创造了条件。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等5人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和直接分管工作的职务之便,大量收受客户和有关人员的钱财,涉及违纪违法金额合计港币1197万多元、人民币442万多元。 虽然羊城集团设有董事会,却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罗鸿、温少山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大肆以权谋私,甚至与境内外不法商人狼狈为奸,侵吞国有资产。 “窗口”应该怎么监管 广州市纪委认为,上级党组织监督不到位,对境外企业的监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羊城集团群体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外部原因。 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的内部运作缺乏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管理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监管不严,使羊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境外成为不受任何约束的特殊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在工作、生活中不受约束,他们的去向无人可知,在集团总部经常找不到班子成员的身影。就在羊城集团陷入破产、被一境外企业起诉的前一段时间,在集团总部几个月都无法找到一名集团领导。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导致羊城集团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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