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里缝进棉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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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2: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部门介入调查取证 本报讯 (记者张华)“我的伤口里塞进了酒精棉球!”读者吴国辉向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反映,不久前他因见义勇为被歹徒砍伤,在金尚医院做了缝合手术,但半个多月后有一处伤口没有愈合,而且伤口里有丝状的东西,他怀疑是医生做手术时将棉球也缝合在伤口里了。 据了解,6月26日下午,吴国辉因见义勇为,被歹徒砍了8刀,禾山派出所民警将他送进金尚医院。由于吴国辉目前没有工作,几名民警和协管员凑了1200元给吴国辉治病。半个多月后,吴国辉发现身上其他几处刀伤都痊愈了,可就是左臂的伤口还不断流脓、流血,红肿不消。 吴国辉打开包扎一看,伤口里有几丝棉花絮露出来。他随即先后到另两家医院检查,医生也鉴定那是棉花。 由于第一遍伤口缝合手术是在金尚医院做的,吴国辉怀疑是该医院的医生在手术中将棉球缝合在伤口里了。他找到了那位做手术的医生高某,对方否认。 7月19日,吴国辉同意医院给他处理伤口,高医生果然从吴国辉的伤口里取出了一团白色的棉球。但高医生对记者说,他们平时动手术时都是使用在消毒水里浸泡过的棉球,而很少使用白色棉球。 记者了解到,在6月26日事发当日做完手术后,吴国辉并没有按时到金尚医院处理伤口,而是去了安兜附近另一家医院换药、拆线。所以金尚医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伤口里的棉球是高医生的过失造成的。院方也表示欢迎吴国辉到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愿意承担。 吴国辉则坚持认为,棉球不可能是在伤口缝合后才进入伤口的。随后他向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目前,开元区卫生局已介入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取证。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相关法规,对于医疗纠纷事件,提起申请人必须出具医疗关系证明、受到损失的证据并提出具体的要求,区卫生局再进行调查、取证,确定是否属于鉴定的范围。而区卫生局并没有进行医疗鉴定的权利,他们可以酌情考虑是否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把收集的证据上报市卫生局医学会。 此案如何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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