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重新调整交通运输防非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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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3:3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南方网讯7月26日,从广东省交通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和交通部的要求,广东省重新调整了交通运输行业防控非典型肺炎措施。 新措施规定对省内旅客取消《健康申报卡》和体温检测制度以及对交通运输工具停止使用“车辆消毒证”等。 据悉,新措施重新调整了体温检测和旅客登记制度。除对省内旅客取消《健康申报卡》和体温检测制度外,同时对进站上车的省际旅客取消《健康申报卡》制度,但仍须在出发地的场站、码头进行体温检测;对出入境旅客仍执行旅客填写《健康申报卡》和体温检测制度。此外,对体温超过37.5℃的出入境和省际旅客处理原则:体温在37.5℃至38℃的旅客,应暂缓登乘交通工具,由场站、码头的留验站(观察室)做进一步的观察、检诊和登记,对无非典型肺炎相关症状的旅客准予继续旅行,并做好跟踪观察工作;对体温超过38℃的旅客,应拒绝其登乘交通工具,由场站、码头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做进一步检查、治疗,卫生防疫部门诊断为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应按有关规定隔离治疗、留验。同时,应对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地方和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好疫情报告。 新措施重新调整了消毒工作制度。省交通厅要求在对全省交通运输工具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停止使用“车辆消毒证”,但对场站、码头仍要实行消毒、保洁和通风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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