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员出庭引争议 调查报告算不算证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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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2:3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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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首例适用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案件庭审结束社会调查员赵文芝(左一)坐上了公诉席 昨日上午,17岁少年小光(化名)网吧抢劫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将择日宣判。因此案是本市首例适用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案件,备受媒体关注。在半小时的庭审中,社会调查员出庭并向法庭宣读了调查报告。庭审后,这项还在试行的新制度在法律界引起争议。庭审经过调查员坐在公诉席上上午10时,本案中两位社会调查员之一的赵文芝女士已等候在庭外。赵文芝女士被丰台区法院、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区检察院聘为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之一。让赵文芝想不到的是,开庭前,主审法官让她坐在了公诉人旁边。因被告小光(化名)及其父母对公诉人指控其犯抢劫罪的事实没有异议,此案作为认罪案件审理,法庭直接进行举证质证程序。随后法官请社会调查员宣读调查报告。报告认为,小光小时候表现很好,有同情心,经常帮助有残疾的大伯,但上中专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出现吸烟打架、扰乱课堂等不良行为,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宣读完毕后,法官逐一问公诉人、小光、小光的辩护人——爸爸妈妈对调查报告是否有意见,三方都表示没有异议。庭审结束后,小光爸爸和一位陪审员表示,对社会调查员“很满意”,认为调查报告能够公正客观反映情况。因该案尚未宣判,法官不便就此发表意见。至于为何让社会调查员坐上公诉席,法官解释说,那是因为这项制度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调查员又是检察院委托的。多方质疑调查员出庭是否合法庭审结束当天,有法律学者即对这一试行制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社会调查员出庭,从司法程序上讲没有法律依据。他说,任何人出现在法庭上都应有法律依据。他个人认为将来法律也不会对社会调查员在法庭上赋予一个明确的地位。洪教授同时表示,社会调查员制度本身是好的,社会也希望这样的义务工作者越多越好,但这些都是社会工作,和法院审判完全是两回事。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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