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法庭上认罪 并称其父知晓其受贿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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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3: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昆明消息 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的儿子李勃涉嫌受贿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昨天上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勃利用其父亲李嘉廷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李嘉廷和行贿人中间传递信息,勾通关系,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情节严重,已触犯我国的《刑法》,与李嘉廷构成共同受贿罪。 在庭审调查中,李勃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辩护人也作了相应的辩护。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李勃强调,他在收到这些钱的时候,都跟其父李嘉廷讲过。李嘉廷还一再交代他,这些钱要放好,不要乱花,因为这是全家的家庭财产。在庭审调查中,由于李勃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庭审调查仅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即宣布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吴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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