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献策:多教育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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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6: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生伍欣记者赖永强) 昨日,本报报道两岁幼女冷瑞被烫伤的消息后,一些读者就父母监护不力,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有读者介绍了自己监护孩子的经验。另外,湖北省孝感市一医生表示,愿意来蓉为小冷瑞免费医治。 梁先生认为:现在的父母不能光使小孩吃好穿好睡好玩好,还应该给他们灌输一些生活安全常识,比如水火电的危害,怎样保护自己等,家长对小孩的教育也要“警钟长鸣”。 赵女士是一个7岁孩子的母亲,她告诉记者,他的儿子特别喜欢游泳,曾经悄悄地去东风渠游了一次,后被她知道了。从那以后,只要报纸上报道了小孩或者大人游泳淹死的消息,她都要拿给儿子看,并对儿子进行教育。同时,每年暑假,她几乎每周都带孩子去游泳池游泳。她认为当父母的要学会管自己的孩子。 孩子出了事故父母是否该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王先生认为:这要看父母是否在事后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如若积极补救后,因伤势过重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挽回生命,这种情况下,父母不应负担责任。即使因监护不力应承担责任,也应该仅仅负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 谭女士却认为,当父母的监护不力,酿成悲剧在孩子身上发生,父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如果立法对此作出规定,当父母的一定会多一份责任心。 徐女士是湖北省孝感市某职工医院的退休医生,她表示愿意拿出自己的“秘方”,来成都免费为冷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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