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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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6: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问:1994年我做剖腹产手术时,医生不慎将一颗针遗落在我的子宫内,我怎样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答: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医疗事故的精神抚慰金,根据有关规定,应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最长年限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问:我丈夫在外包“二奶”,如我起诉离婚,可否要求“二奶”给予经济赔偿? 答:不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你只能要求你丈夫承担赔偿责任。 问:刚去学校做老师20多天,还处于试用期,现想另换工作,能否向学校索要这20多天的报酬?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发给相应的报酬。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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