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特区法规转为较大市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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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7:4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等四件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本报福州讯(记者 田家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昨日上午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关于报请批准厦门四项法规的说明。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四项法规是:《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 在昨天的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心炎作了《关于〈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等四项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报告》,认为厦门市报请批准的四项法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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