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可拿清凉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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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02 潇湘晨报 | ||||
民工基本不知有补贴 中午时分烈日当照,记者在芙蓉路的一个建筑工地上看到,许多民工正挥汗如雨地工作着。当记者问他们是否知道可以有补贴时,一位姓钟的民工困惑地摇摇头。站在不远处的另一个民工则大声说:“别说补贴了,工资都没有加一点点!”对于休息和补贴的事情,有的人表示,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补贴。 最高只有20元补贴 长沙市劳动局工资科负责人表示,由于一直没有出台新的文件,所以目前执行的还是1993年由长沙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保健仪器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其中规定对现行保健食品补贴标准为特殊高温和非军工系统的放射线作业人员,在供应时间内,每人每月为20元;一类高温/有毒、有害粉尘、井下、水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在供应时间内,每人每月为17元;二类高温、低温工种在供应时间内,每人每月为15元;而露天作业人员,仅为每人每月12月。也就是说,室外温度超过38摄氏度时企业除了提供帽子、服装、清凉饮料等劳动保护用品外,在职人员露天工作最高补贴只有20元/月,最低是12元/月。 老标准显然不够 有关负责人表示,1993年出台这个文件是根据当时粮油价格的放开而考虑到当时物价的上涨因素制度的,现在看来,这个标准显然远远不够。 据介绍,现在许多地方的高温作业补贴由单位自主发放而不需要再通过劳动部门的审批,一般的国有企业都能保证降温品、降温费的发放,并且已经大大超过了老的标准。但是绝大多数个体业主为了自身利益,往往连最基本的老标准都不执行,使许多人无法得到政策上的“清凉”。 在记者的调查中,许多人都纷纷表示,他们迫切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制定出新的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 杨陶如 实习生 龙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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