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宪法行政法学的研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31 光明日报 | ||
杜钢建 近年来,宪法行政法学研究集中在对宪政理论的认同上。上世纪90年代以来,宪法学界广泛地探讨“宪政”的概念及其相关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形态,是用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从而使政府和人民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宪法规定。有的学者认为,宪政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民 宪政的主题是定分修权,即定出人权民权与国权政权之分,修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定分修权不仅要实现分权,而且需要分职、分事、分治、分政、分官等,它所要确立的是能足以保障人权实现的社会基本结构,而合理的社会基本结构应当是实现定分修权的结构。 经过讨论,宪法行政法学界普遍认为保障人权是宪政的核心目标。在这方面存在个人主义保障论和利益平衡论的区别。利益平衡论主张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而反思传统的个人主义政治自由观。这部分学者认为20世纪对宪政主义提出的核心任务是要确保人权与社会国家制度之间的平衡,使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得到有效的协调。20世纪的发展要求政府由传统的消极行为变为积极行为,以便为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和保障。个人主义保障论强调个人本位,强调政治自由优先于经济文化权利。 近年来宪法行政法学界针对中国宪法行政法中有关权利保障方面的空白和不足,提出应建立知情权制度、环境权制度、抵抗权制度、人身保护令状制度、迁徙自由制度、劳动基本权制度等新的权利保障制度。 宪法行政法学界共同探讨了知情权的概念和范围、情报自由法的体系、豁免性政府文件的法定范围、中国制定情报自由法或信息公共法的必要性、行政程序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以及政府领导财产公开法等问题。在推进建立知情权制度方面,宪法学者和行政法学者共同倡导制定行政程序法,从完备行政程序和保证行政行为公开化入手,确立知情权制度的基础。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