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体别墅竟成幼稚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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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5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陆莉萍 记者王骞 拍卖得来的联体别墅,却被糊涂的物业公司借给了幼稚园,为此,买受人商务公司诉请幼稚园立即迁出、并支付使用费等31万余元。本案日前经闵行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幼稚园在支付5万元使用费后延续至明年6月30日前搬离的协议。 某商务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通过竞拍获得了位于本市西南角的二套联体别墅的产权,并于三个月后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搁置一边一年有余,等到要准备使用时却发现一家幼稚园不知何时已入住其中。面对如此“鸠占鹊巢”,商务公司在多次与园方交涉未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幼稚园立即搬离,并支付2001年12月18日起至去年9月18日止的房屋使用费近29.9万元以及已垫付的物业管理费近1.2万元。 明明是为解决小区内幼儿入园困难,受开发商邀请而来,却当上被告的幼稚园深感委屈。幼稚园拿出了与小区物业所签订的协议,协议载明物业公司提供办园场所为期8年,在正式幼稚园场所建造好之前,暂时在别墅过渡。 一场普通的财产损害赔偿官司却牵涉到小区内众多幼儿入学的实际困难,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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