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请求轻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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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
核心提示 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儿子李勃涉嫌受贿一案,昨天上午在昆明市中院公开审理。庭审中,李勃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64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李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并当庭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处罚。昆明市中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李勃“名言” “高干子弟哪个不做生意?没个千儿八百万就干脆别在‘太子党’里混,别的高干子弟也瞧不起你。” 本报讯据《生活新报》报道在昨天的庭审中,由于李勃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庭审仅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 李勃,现年30岁。父亲李嘉廷和母亲王骁都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李勃自幼聪明好学,而其兄李群学习不努力,成绩不如意,因此,李嘉廷夫妻对小儿子李勃抱有“很高希望”。兄弟俩高中毕业后,李群没有考取大学就参加工作,而李勃顺利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父母对子女的区别对待,使李勃自幼便养成了骄横跋扈的习性。 李勃大学毕业后,长期住在深圳,自1996年至1998年的3年间,李嘉廷夫妻共给过他300多万元人民币、20万元港币、15万美元。加之其利用父亲的职权收受的贿赂,他手里掌管的钱财高达2400多万元人民币。这个数据,既超出了司法机关最终认定的李嘉廷单独或伙同李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810多万元的犯罪金额,也超出了中纪委当初公布李嘉廷单独或伙同李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168万元的违纪金额。 李嘉廷又一情妇被移送审查起诉 本报讯据《都市时报》报道 李嘉廷案主要嫌疑犯之一、传为李嘉廷第二个情妇的邹丽佳,近日被云南省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审查起诉。邹丽佳被捕前为云南省政协常委、香港新一代实业公司总经理、昆明佳达实业公司董事长、昆明佳华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今年48岁、在云南出生的邹丽佳,最初是云南晋宁县招待所的一名普通女工,后与一华侨结婚。1985年2月,邹丽佳全家移居香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后,她一直经营房地产和炒股。云南省第一个五星级酒店就是她建的。 邹丽佳多次对办案人员说:“我承认我和李嘉廷是有过那种亲密的关系。应该说,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在香港和国外生活的人,大家在一起搂搂抱抱、接个吻,甚至于有那么一两次关于性的接触,都认为那是属于正常的交往,并不能就此说明那是所谓的情人关系。我是出于十分感激李嘉廷才作出的反应,只能算是一种性的交往。 “我和我的先生一向感情都不错,我只爱我的先生。”邹丽佳1992年开始在云南做生意,她在筹办佳华酒店等一系列生意中遇到了重重阻力,正当邹丽佳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李嘉廷给她雪中送炭。 1996年8月昆交会开幕不久后的一天,就在邹丽佳当时所面临的第一个难题被李嘉廷解决后的一个晚上,她通过李的秘书接通了李嘉廷的电话。接着两人便在昆明茶花宾馆见面,随后两人情不自禁地迈出了第一步。 李勃受贿事实 1997年下半年,李嘉廷为李俊搞定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李俊送给李勃500万元。 1998年,李勃以炒股为由向李俊借款450万元。 1995年7月,李勃一到香港,杨荣就立马送上20万元港币“生活费”,紧接着又到银行为其存款80万港币。 1997年5月,李勃以炒股票为名,向杨荣要了170万元人民币。1997年下半年李勃以合作炒股票的名义又向杨荣“借”了500万元人民币。后李勃又将杨荣借给其在深圳使用的一辆奔驰320型轿车出售,获利40万元。 (新报) 图: 李嘉廷儿子李勃因涉嫌受贿昨天被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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