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特面向社会开设毒品举报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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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9:51 沈阳今报 | ||||
违法犯罪举报电话和E-mail地址,现公布如下: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024--86844981 省公安厅禁毒总对E-mail地址: jdzd@dps.ln.gov.cn ◇大案警示 贪图小便宜 的哥协助运毒 据了解,此案中涉嫌帮助运输毒品的出租车司机共有五人,他们有的明知运输的是毒品,也知道是违法犯罪的事儿,但在金钱诱惑下,他们仍然选择了铤而走险。其中一个出租车司机叫于军(化名),平时朱世川经常坐他的出租车到营口、辽阳等地活动,每次付车费时朱世川都多给几十块钱。于军见朱世川对自己如此关照,心生感激,一开始虽然隐隐知道朱世川做的是违法的事儿,但于军仍对他忠心耿耿。直到后来帮助于军竟发展到可以代替朱世川到各地送货。据了解,每位涉案出租车司机都或多或少知道他们的老主顾干的不是光彩的买卖,但为了朋友义气、多挣点儿钱,他们选择了铤而走险。 出借身份证 遭到毒枭利用 据警方介绍,张洪鹏、于甲石、宋正军一案中,张洪鹏为了掩饰自己,向毫无前科的于要来地址,花言巧语骗取于的信任,让于帮忙接货。当昆明的货到了丹东专递局时,于甲石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取货了。张洪鹏有一次住院,便借口给一位大夫从南方邮来一些麦乳精等营养品,于是这位大夫就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张洪鹏,而这些名义上是麦乳精,其实里面是海洛因。“3·01”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以邮递方式运输毒品时,全部是借用邻居、朋友的名字和身份证邮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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