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卖“套”赶快申请8月1日起福州开始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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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0:2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想要合法经营棉签、纱布、安全套等医疗器械,你可以提出申请了。福州市药监局昨日下发通知,将从8月1日开始受理药店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提出申请的商家进行严格审查。 对于8月1日前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应在9月30日前向当地药监局递交申请材料;8月1日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必须在 大商场、大超市设置避孕套专卖柜的,必须由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避孕套经营的企业申请,作为该企业在商场、超市的经营点,该经营点不得从其他企业调货经营;避孕套与其他商品必须分别存放。 具有合法证照且营业面积达到20m2以上的成人性保健品商店需兼营避孕套的,必须由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避孕套经营的企业申请。(本报记者李雅) 兼营药店面积至少在30m2以上 药品零售商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商家,其药店营业面积40m2以上的(县城30m2以上),可申请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营业面积150m2以上、仓库面积20m2以上的,可申请经营一、二类及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药店必须配备1名与零售药店开办条件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从事质检和售后服务工作,申请经营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配备相关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医疗器械专卖店不可设在民宅内 医疗器械专卖店是指申请销售一、二类同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系列产品或销售同一品种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而此类专卖店营业面积必须达到20m2以上,售后服务场所必须达到10m2以上(可视具体品种而定),但不能设置在居民住宅内;还应配备1名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从事质检和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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