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委会:投保容易索赔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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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2:4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实习生/张锐 通讯员/何建安)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向广大市民发出警示,反映保险业“投保容易理赔难”已成为投诉新热点。 据悉,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消委会接到的保险投诉就有11宗左右,其中友邦保险占了4-5宗,平安保险占了1-2宗。消委会在调解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文甚多且充满专业术语,连高学历的消费者都未必看得懂。一些保险代理人就借解释的机会专拣有利的 据了解,根据目前的保险法规,除了主要的条款需要保监会首肯外,一般的条款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之后交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也可以与投保人约定一些单独的条款作为补充协议。保险公司在保险关系中往往占有优势地位,普通市民在认知和资源上并不占优。 一位律师说,发生保险合同纠纷后,保险公司最常用的两条规避方式是:一是举证说明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是认为保险合同未生效。有的保险公司甚至指保险代理人是个人行为,与自己毫无关系。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签约前,要详细阅读保险单的条款,对《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的约定要谨慎,对不清楚的条款要问清楚,还应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逐个审核,不实或有差错的要立即提出变更,对不合理、不公正的保险合同有权拒签。在缴纳保险费时也要谨慎,特别是第一期的保费不要轻易交给业务员,而应亲自到保险公司缴纳并立即索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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